一、報名資格
A班(具備全民國防教育相關背景者)
1. 大學學歷為政治系或外交系能否報名A班?
→可以。A班適合培育之相關系所為國防大學與三軍院校各系所,及各大學系所性質含國防、軍事、戰略、兩岸關係、區域研究、國際事務、安全研究、國際政治、中國與亞太區域研究及社會科學之相關學系所及設有全民國防教育學位學程者等。
2. 研究所學歷符合A班適合培育之相關系所,但大學學歷與A班所應具備之學科背景不符者,能否報名A班?
→可以。(必須已取得碩士學位)
B班(修畢教育專業課程背景者)
1. 公私立編制內專任教師能否報名B班?
→無法。私立學校教師是否為編制內之認定:編制外教師採勞保,編制內教師採公保,須請校方提出人事證明,編制外才符合B班報名資格。
2. 持「中等特教教師證」者能否報名B班?
→無法。B班招生對象為「中等學校」,依照師資培育法第7條之規定,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師資職前教育應按中等學校、國民小學、幼兒園及特殊教育學校(班)之師資類科,分別規劃。
二、應修習之課程
A班(具備全民國防教育相關背景者):
應修習28學分「全民國防教育科專門科目」與26學分「教育專業課程」,共計54學分。(此為最多應修習學分)
B班(修畢教育專業課程背景者):
1. 已具備中等學校合格教師證者,應修習28學分「全民國防教育科專門科目」。
2. 已修畢中等學校教師師資類科教育專業課程者,但尚未取得中等學校合格教師證者,應修習28學分「全民國防教育科專門科目」與26學分「教育專業課程」,共計54學分。(此為最多應修習學分)
三、學分抵免
擬申請學分抵免者,請檢附成績單正本及授課大綱(須含課程名稱、授課教師、教學進度及參考書目)。「全民國防教育科專門科目」與「教育專業課程」各以二分之一為上限。「教育專業課程」之學分抵免不可包含「教材教法」與「教育實習」。
※軍訓教官教育及輔導知能學分班之學分抵免辦法(依教育部之說明)
四、修業年限
二至三年,依個人修業情形而定。
※本班預計招生年度為108學年度至110學年度,而學員若因休學、重修或其他原因未能於該班停辦前結業者,僅發給成績單,不發給結業證書或學分證書。(確切時程依教育部規定辦理)。
五、實習相關問題
A班(具備全民國防教育相關背景者):
1. 現任教官,通過教師檢定後,實習預計由教學演示替代,此部分尚待教育部公告。(退役教官通過教師檢定後仍須實習)
2. 全民國防教育相關系所或社會科學相關系所,通過教師檢定後,仍須實習。
B班(修畢教育專業課程背景者):
1. 已具備中等教師證,加科登記修習專門課程28學分即可,無須實習。
2. 已修畢教程但尚未取得中等教師證,通過教師檢定後,仍須實習。
※舊制生,已通過教育實習,但尚未取得教師證者。(依教育部之說明)
六、教學時間與課程規劃
教學時間訂於每週一至五晚上6:00-10:00,週六上午9:00至下午6:00,依本班行事曆進行。各課程上課時間依課表進行,必修課程會盡量安排在週六進行。
七、相關費用能否申請就學貸款?
根據台北富邦銀行的就學貸款申請資格,必須具備「正式學籍」,而本課程為學分班課程,不授予學位,不具備「正式學籍」,因此不符合申貸資。
八、未盡事宜將隨時補充並更新於本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