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申請時間至115年11月20日(星期五)截止。
請於申請截止日前繳交申請表及需要之文件至學務處生僑組
本獎學金申請條件如下:
一、前一學年之學業成績平均達八十分以上。
二、前一學年未受申誡以上懲處(即操行成績評定達 A 者)。
三、在校表現優異且具有特殊優良事蹟者,得列為獎助之優先考量 對象。
四、在校修讀各該學位期間,曾經公告獲本獎學金者,無論訪問研 究其後是否成行,皆不得再提出申請。
一、申請人應於每學年第一學期開學註冊後,按公告期限提出申請,逾時不予受理。
二、申請人應詳閱公告說明,並提列下列文件,經系所初核後,於 申請期限截止前逕送生僑組彙辦,個人申請文件不齊或未符相 關規定者,不予受理。
(一)獎學金申請書乙份。
(二)在學成績單乙份。
(三)訪問研究計畫書乙份。
(四)教授推薦函乙份。
(五)簡要自述乙份。
(六)如具優良事蹟表現者,需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更多內容請參閱附件設置辦法,若對於本獎學金申請有疑問者,請洽學務處生活事務暨僑生輔導組。
學務處生僑組獎學金申請辦法網址:https://reurl.cc/xeAdQ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