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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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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08-16

申請程序:
一、申請日期:自 111 年 10 月 1 日起至 111 年 10 月 31 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請方式:應於規定期限內,完成線上申請及資料繳交,網址為 https://youconf.at/bunban

申請資料:詳附件簡章說明。

申請資格:申請學生必須符合以下各項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
二、學生身分規定(每名學生限擇 1 類申請):
配合 A、B 及 C 類進修機構,規定如下:

(一) A 類、B 類:國內公私立大學校院(不含軍警校院)主修或雙主修人文或社會科學相關學系大二(含)以上之大學部在學(非應屆畢業)學生(不含五專部學生),且未來有志從事人文社會科學領域學術研究者。
 
(二) C 類: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1.    國內公私立大學校院(不含軍警校院)大學部在學學生,或 109 學年度(含) 以後取得學士學位者,並將於 112 學年度秋季學期進入國內公私立大學校院(不含軍警校院)人文或社會科學相關研究所碩士班(非碩士在職專班) 就讀,或修讀學士學位應屆畢業生逕讀博士班者。

2.    111 學年度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學校院(不含軍警校院)人文或社會科學相關學系碩士班一年級在學學生(非碩士在職專班)


三、具備相關語言能力證明及其他足以證明本身表現之資料。
四、未同時領取政府預算所提供累計逾 1 年以上之留學獎補助。
五、曾獲本計畫補助者,不得再次申請。

獎助項目及額度:詳附件簡章說明。

進修性質及時間:
選送學生為訪問交換學生身分,赴歐美重點大學進修 1 年。配合國外進修機構入學時間,
自民國 112 年秋季學期起至 113 年春季學期止,共計 1 學年。

進修機構:本計畫簽約合作之歐美重點大學。
視本部人文及社會科學學術人才跨國培育計畫辦公室(以下簡稱計畫辦公室)與國外進修機構協商結果定之。112 年度預定選送之進修機構如下,每名學生限擇 1 類申請。如國外進修機構及名額更動,將另行公告。

一、A 類:修習英語系國家大學部課程。(A 類及 B 類合計 15 名為原則)
(一)University of Wisconsin-Madison, USA
(二)Barrett, The Honors College, Arizona State University, USA
(三)School of Oriental and African Studies, University of London, UK
(四)London School of Economics and Political Science, UK
(五)University of Toronto, Canada
(六)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Berkeley, USA
 
二、B 類:修習非英語系國家大學部課程。(A 類及 B 類合計 15  名為原則)
(一)University of Tübingen, Germany
(二)Sciences Po, France
三、C 類:修習研究所課程。(以 15 名為原則)
(一)University of Wisconsin-Madison, USA
(二)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Berkeley, USA

 

※※※請詳讀附件簡章,若獲甄選且完成進修,亦可抵免部分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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