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外交部來函113年(112學年度)「外交獎學金」即日起開始接受申請。
■ 申請資格: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為全時進修生,不含在職專班、帶職帶薪進修者。
2. 有志從事外交工作之在學學生,且須修讀外交、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國際關係、國際政治、國際經貿、國際傳播、區域研究、兩岸關係、比較政府、比較政治及外文等相關課程5門以上,另如選修與全球化有關之課程,可抵充上開規定修讀之相關課程,最多以2門為限。
3. 上述科目修業成績平均須達80分以上,且學業總平均成績及操行成績均在80分以上,體育成績75分以上(無修者免計),未有任一門課程不及格,且未受記過以上之處分者。
4. 符合以上條件且具參與國際會議、擔任外交部或非政府組織(NGO)志工、青年大使(或外交實習生)之經驗者為優先。
5.近三年曾獲頒外交獎學金者不得申請。
■ 申請程序:
1. 申請人應填具封面頁及申請書,並備妥歷年成績單正本、學生操行成績證明書、班級排名表(碩士班免附)、在學證明、自傳(內容含自我規劃及志向說明)、五千字專題報告(內容需與國際關係、外交或全球化等相關議題,格式不拘,且不得以先前申請過之專題報告重複申請)各1份,及教授推薦函2份,如有參與國際會議、擔任外交部或非政府組織(NGO)志工、青年大使(或外交實習生)之經驗者請另附證明,向本系申請。
2. 本獎學金得獎者每名頒予新台幣2萬5仟元整。
配合112學年度第1學期行事曆及本系審查程序,請於113年1月12日(星期五)下午17:00前完成下列兩項:
附檔為相關資料,請詳細參閱後再行填寫。
請先參考下方所列常見問題說明,若仍有問題請洽校內分機50916,陳助教。
■ 常見問題說明
1. 曾修讀多科與國際關係相關科目
請參照填寫說明
2. 英文檢定限制
申請資格中並未說明,應無限制。
3. 成績單須為歷年成績單,學士班須另申請排名表,碩士生免附排名。
4. 大一及碩一未有上學年度成績單,可否申請?
請於下學年度再進行申請,本外交獎學金約每年11月底開始辦理申請,請留意系辦公告。
5. 本學期出國交換
可委託他人代為繳交相關資料,惟請確認所有文件均已備妥再行繳交至系辦。
6. 學生證影本/在學證明、學生操行成績證明書繳交
7. 五千字專題報告(內容需與國際關係、外交或全球化等相關議題,格式不拘,且不得以先前申請過之專題報告重複申請):需清楚展現專題報告主題及校名、系級、姓名。
8. 無限制曾領取其他獎學金學生,歡迎踴躍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