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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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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11-21

依外交部來函113年(112學年度)「外交獎學金」即日起開始接受申請。

 

■ 申請資格: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為全時進修生,不含在職專班、帶職帶薪進修者。

 

2. 有志從事外交工作之在學學生,且須修讀外交、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國際關係、國際政治、國際經貿、國際傳播、區域研究、兩岸關係、比較政府、比較政治及外文等相關課程5門以上,另如選修與全球化有關之課程,可抵充上開規定修讀之相關課程,最多以2門為限。

 

3. 上述科目修業成績平均須達80分以上,且學業總平均成績及操行成績均在80分以上,體育成績75分以上(無修者免計),未有任一門課程不及格,且未受記過以上之處分者。

 

4. 符合以上條件且具參與國際會議、擔任外交部或非政府組織(NGO)志工、青年大使(或外交實習生)之經驗者為優先。

 

5.近三年曾獲頒外交獎學金者不得申請。

 

■ 申請程序:

1. 申請人應填具封面頁及申請書,並備妥歷年成績單正本、學生操行成績證明書、班級排名表(碩士班免附)、在學證明、自傳(內容含自我規劃及志向說明)、五千字專題報告(內容需與國際關係、外交或全球化等相關議題,格式不拘,且不得以先前申請過之專題報告重複申請)各1份,及教授推薦函2份,如有參與國際會議、擔任外交部或非政府組織(NGO)志工、青年大使(或外交實習生)之經驗者請另附證明,向本系申請。

 

2. 本獎學金得獎者每名頒予新台幣2萬5仟元整。

 

配合112學年度第1學期行事曆及本系審查程序,請於113年1月12日(星期五)下午17:00前完成下列兩項:

  1. 所有資料電子檔(推薦函除外)傳送至dip50916@nccu.edu.tw
  2. 完整紙本(包含推薦函)至外交系辦公室陳助教,逾期不受理,請特別注意。若以紙本郵寄方式寄送,以寄達日為憑,並請於信封註明申請外交獎學金。

 

附檔為相關資料,請詳細參閱後再行填寫。

 

請先參考下方所列常見問題說明,若仍有問題請洽校內分機50916,陳助教。

 

■ 常見問題說明

1. 曾修讀多科與國際關係相關科目

請參照填寫說明 

  • 上(111)學年度修習外交、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國際關係、國際政治、國際經貿、國際傳播、區域研究、兩岸關係、比較政府、比較政治、外文等相關課程5門以上(5門課程中應有1門外文,倘未修讀,除外交等5門課程成績外,應檢附外語檢定/測驗成績證明文件影本)。但選修環境保護、醫療、公共衛生、科技、能源、法律、文化等與全球化有關之課程,可抵充上開規定修讀之相關課程,最多以2門為限。上述相關科目修業成績平均須達80分以上。 
  • 若為學年科目或修習科目較多,請自行選擇成績較高者填寫。
  • 外文科目至少需一門,無限制其總數,若無則須繳交外語檢定成績。
  • 修習科目以說明提到之外交、國際關係、國際政治、國際經貿、區域研究、外文等相關課程為主,環境保護、醫療、公共衛生、科技、能源、法律、文化等相關課程為輔,主要以外交系課程為主。

2. 英文檢定限制

申請資格中並未說明,應無限制。

 

3. 成績單須為歷年成績單,學士班須另申請排名表,碩士生免附排名。

 

4. 大一及碩一未有上學年度成績單,可否申請?

請於下學年度再進行申請,本外交獎學金約每年11月底開始辦理申請,請留意系辦公告。

 

5. 本學期出國交換 

可委託他人代為繳交相關資料,惟請確認所有文件均已備妥再行繳交至系辦。

 

6. 學生證影本/在學證明、學生操行成績證明書繳交

  • 請將學生證影本攜至註冊組蓋註冊證明章,或登入inccu系統→校務資訊系統 → 學生資訊系統 → 學術服務→ 當學期在學證明列印服務,自行列印在學證明文件。
  • 操行成績證明請循以下路徑:登入inccu系統→校務資訊系統 → 學生資訊系統 → 資訊服務→ 操行成績暨獎懲紀錄證明

 

7. 五千字專題報告(內容需與國際關係、外交或全球化等相關議題,格式不拘,且不得以先前申請過之專題報告重複申請):需清楚展現專題報告主題及校名、系級、姓名。

 

8. 無限制曾領取其他獎學金學生,歡迎踴躍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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