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2年11月10日
○ 申請資格:
通過本校出國交換甄選錄取、出國修習雙聯學位或獲得國外知名大學訪問學生入學許可之在學學生(不含延畢、休學、在職專班),且具中華民國國籍,符合以下資格之一者並提具相關證明:
(一) 低收入戶學生。
(二) 中低收入戶學生。
(三) 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四)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學生。
(五) 原住民族學生。
(六) 獲教育部弱勢助學金補助學生。
(七) 家庭突遭變故經學校審核通過學生。
(八) 不同教育資歷且入大學機會較少之文化不利學生,例如:三代無人上大專者、新住民及其子女。
其他相關規定請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