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課程規劃
課程重視區域研究與第二外國語。茲因國際事務領域已擴及經濟、商務、文化、科技等,範圍廣、性質複雜,課程亦隨之擴充,俾培植專才迎接挑戰。
◎本系學士班必修、選修課程之修課規定
〈一〉學士班最低畢業學分128學分。
〈二〉本系必修共54學分〈實際必修學分依入學年度略有調整〉,校定通識 28學分,體育必修課4學分,選修42學分。多修習之必修課程可採計為選修學分,學程、輔系、雙主修學分亦可列入選修。
〈三〉本系開設之必修科目不收外系生〈區域研究例外〉,涉外事務與談判學程生、輔系生及雙學位者不在此限。
〈四〉「政治學」為「比較政府與政治」之先修科目,如因選課需要,兩者可同時修習,惟不得跳修。「國際關係」為「國際公法」、「領導與外交決策分析」、「國際安全」等科目之先修課程,均不得同時修習或跳修。
◎ 其他學士班選課資訊:全校課程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