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度必修科目表詳見附件 ◎修課注意事項 如有相同或類似科目抵免,請於每學期初(開學三週內)親至外交學系辦公室辦理。如抵免完成則免補修不足之總學分。同樣名稱之課程限修本系所開設或本系專兼任教師所開設之課程方可抵免。
108外交系雙主修學分確認單
109-112外交系雙主修學分確認單
113外交系雙主修學分確認單
替代學分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