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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關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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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04-07

本學期(110-2)第二場國關論壇由本系陳純一教授主講,以「武力使用的國際法問題」為題,分享我們可以如何從國際法的角度檢視當前國際議題。

 

陳教授於論壇一開始,便提出一個值得深思的問題:當國際衝突發生時,國際法或國際機制是否有用?陳教授表示大家可以考慮一個觀點,即如果今天完全沒有這些規則,軍事衝突的情況又會如何?緊接著,陳教授以目前正在進行中的俄羅斯烏克蘭武裝衝突為例,提出一系列的問題公司考,包括軍事入侵的理由為何?國際組織和各國的反應與制裁機制?平民可否轉換成為軍人?志願軍是否是戰鬥人員?攻擊核電廠與醫院合法嗎?是否可以使用核子武器?戰俘與難民的待遇為何?近日國際法院的判決意義為何?什麼是停戰協議的談判?最後是對犯下戰爭罪個人的制裁方式與國家的責任問題。

 

提出問題之後,陳教授表示國際法面對國家使用武力所涉及的法律議題,傳統上是區分為二個層面處理:一是討論武力使用,關心的重點是國家使用武力的合法性問題;另一個層面是針對發生武裝衝突時,敵對各方採取軍事行為應遵守的規範,包括作戰方式和武器的規範,對戰爭受難者的保護,以及給予戰俘的待遇等,此部分現在常被稱為「國際人道法」或是「武裝衝突法」。陳教授介紹了二個領域的規範重點後,並說明大家可以經由這二個領域的思路方向,解答俄烏武裝衝突相關的法律問題。

陳教授也強調國際法的適用不會隨著衝突結束而終止,後續的究責與審判仍會依循國際法進行。雖然於近期的俄烏衝突中,俄國並未加入《羅馬規約》,因此難以於國際刑事法院起訴其軍事指揮官或戰鬥人員,但國際社會仍能藉由其他法律途徑對俄國課以國家責任。

 

陳教授認為國際法或許不能完全預防戰爭,但是我們可以看到軍人在決策與執行命令時仍會將這些國際法規則融入決策程序中,國際法也會在停戰、究責以及建立新制度上扮演非常關鍵的角色,我們不應忽視其重要性。

 

在問答環節,本系鄧中堅教授提問應如何於游擊戰或志願軍加入衝突時區分平民與戰鬥人員。陳教授指出日內瓦公約體系原則上規定戰鬥人員應穿著特定標誌、軍服,並公開展示其武器,然而陳教授也表示《一九七七年第一附加議定書》對戰鬥員的認定有補充規定,即考慮到在武裝衝突中有一些情況使武裝戰鬥員因敵對行動的性質而不易判定,因而只要在進行軍事行動時公開攜帶武器,就會被視為戰鬥人員。

 

與會同學也向陳教授詢問瑞士於本次衝突中「制裁」俄國,是否違反其中立國之義務,陳教授則認為先不論「制裁」二字可否適用於平等國家之間,「中立國」的國際法義務主要是強調不能從事軍事敵對行為,在此背景下,目前並沒有其他國家並針對瑞士的金融手段認為違反中立義務。

 

本次論壇圓滿落幕,與會師生也在豐富的演講及討論結束後滿載而歸。下一場「國關論壇」將於 5 10 日由本系楊文琪教授擔任主講人,以「國際氣候協議與氣候正義」為題分享研究心得,歡迎全校師生一同參與!

報名連結:https://reurl.cc/NpVLdm

(主持人盧業中主任簡介主講人陳純一教授)

(陳純一教授概述國際人道法的概念)

(與會師生專心聆聽論壇)

(論壇結束,主持人邀請主講人及與會師生合照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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