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名額:一般生21名、原住民1名
◎學科能力測驗(佔20%)
檢定科目:國文(前標)、英文(頂標)、數學(均標)、社會(前標)
篩選倍率:國文(4)、英文(3)、社會(5)
採計科目:國文、英文(兩者皆不加重計分)
◎指定項目甄試(佔80%)
筆試:國際現勢筆試(佔10%)
口試:中、英文口試(佔35%)
審查資料(佔35%),內容包含項目: 基本資料(A)、修課紀錄(B)、其它(Q(相關舉證資料))
※項目內容請參照本簡章「貳、分則」乙、審查資料項目對照表(第20頁)
◎審查資料說明:
一、基本資料(A)格式需至外交系網站下載,並請依規定填寫。
二、相關舉證資料請依個人資料表中所提及之項目順序提供證明文件(如英聽成績單或外語檢定證明),且需與填寫資料相符,勿提供其他無關文件。
◎甄試說明:
一、 國際現勢筆試考古題請參考本系網站說明。
二、 學生的表達、溝通、組織能力以及對國際事務之理解等,均列入考評。
三、通過第一階段篩選者,請務必至本校網頁http://www.nccu.edu.tw/,點選「招生專區」查詢「個人申請」第二階段甄試注意事項。
第二階段備審資料補充說明:
若貴校高中(職)在校成績證明不含申請所需之類組排名等,請於「其他(相關舉證資料)」中另附排名資料或證明貴校未計算排名之文件(皆需蓋有學校處室戳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