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級交換計畫甄選流程
⭐本院薦送並不代表已取得該校就學資格,能否錄取該校就學資格最終取決於對方之審核結果。若有不符合協議中所註明之申請條件,本院有權取消該薦送資格。
⭐申請時請務必詳閱兩方學校相關規定,以確保自己的權益!
院級交換甄選申請文件
院級交換計畫學校單位與名額(最後更新:2024/9/23)
計畫學校 |
名額 |
最長期間 |
申請資格 |
1 |
一或兩學期 |
本院學士生與碩士生,具備良好英文或日文能力,且修業一學年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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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或兩學期 |
本院學士生,具備良好英文能力,且修業一學年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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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或兩學期 |
本院學士生與碩士生,且修業一學年以上。申請大學部日檢二級以上,研究科日檢一級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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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一學期 |
本院目前註冊之碩士生且大學成績GPA3.0以上。依據交換學校的學程要求不同的語言能力,請參附件2025SpringR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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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一或兩學期 |
本院學士生,具備良好英文或韓文能力,修業滿一學年且GPA成績至少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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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一或兩學期 |
本院碩士生且修業滿一年以上;英文能力TOEFL ITP 550或CBT 213或iBT79,或IELTS 6.5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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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一或兩學期 |
本院大學部二年級以上與碩士生可申請Program C;大學部三年級以上與碩士生可申請Program D或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