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分規劃
學程規劃27學分選修課程,學生須至少修畢15學分,始完成本學程。
學程招生
每學年以不超過30人為原則。招生對象為本校及簽約之七校聯盟在學之大三(含)以上及碩士班學生。
學程入學採申請制,於規定時間內備妥申請表及相關資料,送交國際事務學院辦公室,經學程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始得正式修習。
結業證明
修滿學分學程規定之科目、學分且成績及格者,得向政治大學國際事務學院辦公室申請核發學程結業證明書。未經核准修讀者,不得發給學分學程結業證明書。